关于举办《2015 中国国际衡器展览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积极开展国内外衡器企业间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促进国内外贸易 发展,进一步加快我国衡器工业发展的步伐,经国家科学技术部[国科外审字 (2014)0232 号]文批准,由中国衡器协会主办的《2015 中国国际衡器展览会》 将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22 日在上海市举行。现将展览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出范围与内容
近年来国内、外企业研制、开发的衡器新产品、新技术,各种衡器,天平, 称重传感器,称重显示控制器和衡器工业所需的各种检测仪器、仪表,与衡器产 品相关的元器件、材料等。
二、展出形式
大型的展品以图片、展板或模型为主,其余以展出实物为主。
三、展览会期间举办的相关活动
1、第十四届称重技术研讨会;
2、衡器新技术、新产品发布会;
3、中国衡器协会理事会会议;
4、邀请重点的衡器用户行业,召开产品推介、研讨会议;
5、中国衡器协会技术专家委员会、轨道衡专业委员会、称重传感器专业委 员会、称重仪表专业委员会、职业教育工作委员会、全国衡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等相关工作会议。
四、展览会时间、地点和展馆基本情况
1、展览会时间:2015 年 4 月 20 日- 22 日(4 月 18 日- 19 日布展,4 月 20 日- 22 日展出)。
2、展览会地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东馆一层、西馆一层/二层/三层展厅。
3、展馆介绍: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位于上海市漕宝路 78 号(习勤路与漕宝路 交叉口)。乘地铁一号线,到漕宝路站下车向西 300 米即可到达。展馆距虹桥机 场 20 分钟车程,距徐家汇商业中心仅 5 分钟车程。光大展览中心由东西两区组 成,东馆位于光大会展中心东区连体式建筑群中央,一层展厅面积 4000 平方米, 西馆是一座三层大空间的标准展馆,三层展厅面积共 2.5 万平方米,可容纳 1200 个标准展位。东、西展馆可通过室内天桥走廊互联。
五、收费标准
1、展览摊位费
东馆一层,西馆二层、三层展厅:
(1)每个 3m×3m 标准展位:会员单位 6500 元人民币;非会员单位 7500 元人民币。每个 2m×3m 标准展位:会员单位 4500 元人民币;非会员单位 5200 元人民币。
(2)光地:会员单位每平方米 650 元人民币;非会员单位每平方米 750 元 人民币。
西馆一层展厅:
(1)每个 3m×3m 标准展位:会员单位 7500 元人民币;非会员单位 8500 元人民币。每个 2m×3m 标准展位:会员单位 5000 元人民币;非会员单位 6000 元人民币。
(2)光地:会员单位每平方米 760 元人民币;非会员单位每平方米 860 元 人民币。 费用包括:场地,展架(标准展位),展览会宣传,总体美工布置,门票及 会刊编辑印刷,安全保卫、消防、清洁卫生和开幕式等项费用。 注:(未缴纳 2013 年、2014 年会费的会员单位按非会员单位标准缴费)。 以上收费标准只限于在国内注册的参展企业。
2、展位定金:
每个展位:2000 元人民币。(在展位被确认保留后 5 个工作 日内交纳)。
3、展位配置
每个标准展位(3m×3m 或 2m×3m)提供铝合金框架、三面墙板、地毯、 二支射灯、一张咨询桌、两把椅子、写有参展商名称的中英文楣板及一个220V/500W 交流电源插座。如还需其它展具,可向本届展览会主场服务商租赁, 费用自理。
光地展位只提供展览面积,不含任何配置。参展商(或其委托的搭建商)须 在光地展位上进行展位装修(特装)。展位装修之前须向本届展览会主场服务商 办理电源租用和特装展位安全审查手续,还须向展馆办理施工手续并交纳施工管 理费、施工押金等。装修所用的材料、电线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装修设计 方案要视线开阔,不阻碍展厅内其他展台的视线。装修设计方案须报本届展览会 主场服务商进行设计和安全审查。
为了展览会的整体效果,标准展位内铺设统一颜色地毯(首选为蓝色)。特 殊装修展位自行铺设地毯,其费用自理。
六、展会会刊
1、中国国际衡器展览会的会刊,已于 2003 - 2014 年出版十二期,会刊已在 对内、对外信息交流中发挥了很好的宣传作用,积极有效地展示了企业的良好形象。
2、会刊免费为每个参展单位提供一页(A4)黑白宣传页,刊登参展厂商的 名称、通讯、联系方式、企业及产品的简要介绍,并可附企业形象或主要产品的 照片。如参展企业需要增加页面,每增加一页须缴费 400 元,但每个单位最多安排 4 页。
3、出于国际交流的考虑,会刊黑白宣传页全部采用中、英文对照排版。因 此要求企业在提供中文资料的同时,提供英文对照资料。如企业提供英文资料有 困难,也可只提供中文资料,由展览会办公室委托翻译公司翻译,翻译费用为300 元。
4、会刊上作彩色宣传图页、整版版面尺寸为 28.5cm×21cm。整版收费标准: 封面 15000 元,封底 10000 元,封二 6000 元、封三 5000 元,插页 3000 元。彩 色宣传图页由参展单位提供设计文件。会刊封面原则上只安排给副理事长单位。
5、会刊黑白宣传版位的文字、图片的排版设计、校对等工作由展览会办公 室统一负责,小样将返回各参展单位审阅确认。
6、会刊黑白页的有关资料请各参展单位抓紧时间准备,并尽快提供给展览 会办公室,报送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文字部分须是电子文档,图片 也请尽量提供电子文档)。要求在会刊上刊登彩色宣传图页的单位,请在“<2015中国国际衡器展览会>参展申请表”中注明,并请将设计稿文件在 2015 年 2 月 15 日前提交给展览会办公室。
七、关于展位确定原则
1、大摊位优先原则:
(1)对 2013 年或 2014 年展位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上,并且仍申请 300 平 方米以上的参展单位优先安排展位;
(2)主办单位于 2014 年 8 月下旬定向召集在 2013 年或 2014 年展会上展位 面积 70 平方米以上的参展单位,召开招展预备会议,对确认展位面积仍申请 70 平方米以上的,优先安排展位;
(3)招展预备会后,在中国衡器协会网站(www.weighment.com)上逐步 发出通知,按顺序为申请 8 个以上展位、6 个以上展位、4 个以上展位的参展单位安排展位;
参加以上提前预选展位的参展单位,申请展位时不允许几个单位搭伙申报, 展览会主办单位在展会会刊和其他宣传资料中只按报名参展单位名称刊登;提前 预选展位如无正当理由又要求减少展位数量的,下届展会不再优先安排展位,并 且原选展位位置将被全部取消,如需参展,请在 2014 年 9 月 9 日后,参加按报 名先后顺序安排展位。
2、连续参展优先原则:在申请展位数量相同的情况下,参展了上届展会的 参展单位优先安排展位。
3、协会任职顺序原则:在申请展位数量相同的情况下,按副理事长单位、 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顺序安排展位。
4、按报名申请先后次序原则:2014 年 9 月 9 日在中国衡器协会网站 (www.weighment.com)上公布展位的动态示意图,之后按报名先后顺序安排展位。
申请了展位并在展位被确认保留 5 个工作日后,展览会承办单位如未收到展 位定金,则不再保留展位。
八、申请参展程序及注意事项
1、在 2014 年 9 月 9 日之前,主办单位将按照“展位确定原则”中的“大摊 位优先原则”提前安排大摊位展位。
2、定于 2014 年 9 月 9 日在中国衡器协会网站(www.weighment.com)上公布展位的动态示意图。凡申请参展的单位可对照展位图预选展位,请填写“<2015 中国国际衡器展览会>参展申请表”(见附件 1),提出希望安排的展位号,传真 至展览会办公室,并立即电话联系,经确认后尽快将展位定金汇至展览会承办单 位,并传真汇款凭证。参展单位报名 5 个工作日后,展览会承办单位如仍未收到展位定金则不再保留其预订展位。参展费余款须在 2015 年 1 月 31 日前缴纳,逾期将视为放弃已预定的展位,已经交纳的定金不能退还。
展览会办公室收到参展申请表并且收到展位定金后即在中国衡器协会网站 (www.weighment.com) <2015 中国国际衡器展览会>参展企业名录上予以公布。
注:2014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报名参展的单位需缴纳全款后方可确认展位。
3、参加新技术、新产品发布会的单位,请填写“衡器新技术、新产品发布 会申请表”(见附件 2),传真至展览会办公室,汇总后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具体时间。
4、需在展览会上作室内外广告标语宣传的参展单位,请与展览会承办单位 联系。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对国际展览会的有关 规定,为了维护参展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展览会的声誉,要求参展的法定计量器具 产品应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非中国衡器协会会员单位参展须提供“工 商营业执照”,“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6、本届展览会是专业的衡器产品展览会,参展单位不得展出超出本通知第 (一)项所规定的展出范围与内容的展品。
7、如发现展出与衡器产品无关的展品或假冒商标和伪劣产品的、侵犯他人 知识产权产品的,由参展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主办单位将请其撤出展览会,不退 展位费。
8、展览会办公室将给参展单位邮寄<参展商手册>,规定主场服务商、运输 服务商,推荐展位特装设计及搭建服务商,介绍参展注意事项、参展证件领取、 展品运输、特装安全审查和施工手续、展具租赁、住宿、交通等事宜。
9、鉴于在展会期间侵犯知识产权的投诉较多,为了加强展会的知识产权保 护,维护展会的正常秩序,推动衡器展览会的健康发展,在《2015 中国国际衡 器展览会》期间,将严格执行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 权局 2006 年第 1 号令发布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拟在展会期间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请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派员进驻,依法对侵权案件 进行处理。各参展单位应当合法参展,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应对知识产权 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部门的调查予以配合。
九、展览会承办单位
中国衡器协会已成立全资子公司——北京万象空间展览有限公司,今后由该 公司具体承办中国国际衡器展览会,有关参展费用请直接汇给该公司。本届展览 会办公室设在该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三环西路 43 号青云当代大厦 806 室 邮编:100086
联系电话:参展事项:010-62115995
会刊制作:010-62116095
财务:010-62115985
传真:010- 62117993
电子信箱:show@interweighing.com
收款单位:北京万象空间展览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 (行号:313100000423)
银行帐号:01090321000120109645192
展览会的有关信息,各单位可随时查阅中国衡器协会网站。
网址:www.weighment.com
摘自《中国衡器协会》网站2014年9月23日